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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巴中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文章来源: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日期:2016-04-26 16:35 作者:巴中市国土资源局 浏览量: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与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环境现状

    我市位于四川盆地东北边缘大巴山系米仓山南麓,属于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60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通江县783处,南江县1250处,平昌县665处,巴州区368处,恩阳区506处,巴中经济开发区29处),地质灾害分布面密度为29处/100km2。其中滑坡3317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92.11%;崩塌261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7.25%;泥石流17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0.47%;其他地质灾害6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0.17%,威胁的主要对象为城镇、学校、重点水利工程、风景名胜区、交通干线、大中型工矿企业等,威胁群众3.6万余户16万余人,潜在经济损失45亿余元。

    二、发展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分析。据气象部门综合预测,2016年总降雨量在1100毫米左右,年总降雨量正常,有4—6次区域性暴雨。预计大雨开始于5月上旬,结束于10月下旬。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分析。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脆弱,加之近年来频发的极端天气影响,预计2016年我市地质灾害仍将呈现频发、多发、易发、高发态势,突发性地质灾害较2015年偏多的可能性较大。

    综合分析,5至10月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非汛期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趋势逐年增加。强降雨是诱发我市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不规范采矿、不合理的工程建设和乡村建房选址不当等逐渐成为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三、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期

    我市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的影响十分明显,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汛期,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有连续大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等将明显增多,并表现出较强的同发性和滞后性。因此,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要以汛期为重点防范时期。  

(二)重点防范区域

1.地质灾害重点隐患防治区。一是纳入省级防灾预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是除省级防灾预案点外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三是暴雨中心地带;四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的人口密集区。

2.重点工程建设区。涉及山体开挖、地下空间开发、切坡建房与开山修路等建设工程,特别是高速公路工程、工业园区、城市新区、水利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区。

3.重要交通干线与山区公路沿线。全市高速公路、铁路、省道、县道等重要交通干线,以及乡村公路沿线。

4.工矿业区。工矿企业在建工程、矿山开采及采空区。

5.其他区域。学校、医院、风景旅游区、弃土堆码场、河道两侧、水库周边等。

(三)重点防范对象和灾种

根据已开展的县(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成果,结合2016年全市汛前地质灾害检查情况,全市重点防范对象为已排查出的360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防范灾种为滑坡、崩塌。

南江县、通江县境内靠山临崖地段、低频泥石流沟口等高危地段应重点防范。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济开发区和平昌县境内的红层低山丘陵区域,泥岩层较厚,遇水易软化、滑移,容易产生群发性滑坡、崩塌灾害。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综合防治。按照市、县(区)、乡(镇)三个层级,总体、专项和重点区域三个类别,结合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完成“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避险搬迁规划。加大规划执行力度,有力有序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二)加强宣传培训,增强防灾救灾意识。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宣传地质灾害防范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领域、不同对象、不同需求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受威胁群众主动避让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

(三)科学监测预警,提升地灾防治能力。加强国土、住房城乡建设、水务、气象部门战略协作,创新监测预警手段,将气象数据、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和实时预警预报信息纳入地质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实行动态监管,实现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全领域、全时段、全覆盖发布。

(四)狠抓地灾督导,营造依法防灾氛围。建立健全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步伐,由被动防范向主动防治的转变。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五)统筹项目实施,助推扶贫攻坚工作。按照“抓早、提前、加快、质优”的要求,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审查和公示制度,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程序。围绕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助推脱贫攻坚的工作重点,建设一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示范性工程。

(六)筑牢基层基础,构建综合防治网络。建立联控联防、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综合防治体系网络,试点推行地质灾害隐患点标准化管理,前置专业技术力量,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地灾防治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做到地质灾害防治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要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加强督促和检查。各地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分解工作任务,落实防治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防灾制度,依法防治人为地质灾害。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汛期值班、巡查排查、灾情速报、应急会商等制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推行主动避险补助制度,建立部门联合、群专结合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全力构建防灾减灾工作管理体系。按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完善人为引发地质灾害信息举报、现场告知和承诺制度,规范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责任认定和处置程序,督促和指导责任单位限期治理和科学防范,坚决遏制因地质灾害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引发的次生灾害事件发生。

(三)科学调查评价,做细做实防范基础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隐患动态管理制度,坚持地灾隐患“动态排查、动态核实、动态监测、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纳入预案、落实防灾措施并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对险情已消除的隐患点要按相关程序及时销号。各地要组织专业地质勘查队伍开展城镇规划区地质灾害隐患详查工作,编制城镇1:5万地质灾害详查图件,形成城镇规划区调查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各地要依据地质环境基础数据,依托专业地质勘查单位,按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编制“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规划。

(四)注重宣传培训,创新监测预警预报手段。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运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技术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识灾、防灾、避险自救宣传培训工作。各地要健全以村干部和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专职监测队伍,落实专职监测经费,保障工作条件,有效监管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要进一步完善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实现全市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采集、查询、存储、传输、分析处理和预警预报成果发布有效监管和运用,推进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多元化,扩大预警信息覆盖率,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精细化水平。

(五)规范应急管理,全覆盖推进信息化建设。各地要按照应急管理相关要求,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和执行方案和预案,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加大信息化防灾的建设力度,加强气象、地质灾害等多元信息共享,探索互联网+地质灾害防治模式,全面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实现隐患动态监管,提升信息化防灾水平。各地要加强高陡边坡、泥石流沟口等险要地段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的群众、工程施工人员的应急演练,突出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实战型、实用型、普及型演练,切实通过广大群众亲身参与,增强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提高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推进项目进度,加强部门横向联动协调。各地要加强工程治理和应急排危项目治理监管,规范项目变更管理,抓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后期管护工作。进一步加大部门资金整合力度,进一步规范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程序,加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的宣传引导、督导检查和审计力度。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旅游等部门横向交流、协作,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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