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城镇地价管理体系,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19〕34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0〕414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开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已经管委会审定,并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图.docx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