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名称
巴中市恩阳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非法占地修建厂房案
二、基本案情:
违法主体:巴中市恩阳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违法类型:非法占地
承办单位:巴中市恩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违法事实:该宗地属恩阳区柳林镇凤鸣垭社区的集体土地,巴中市恩阳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修建厂房总占地面积约20亩。经现场测量该单位实际占地面积为13133.33㎡(19.7亩),经对比《恩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2020)》,该宗土地为允许建设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发现制止情况
2019年9月26日,巴中市恩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上级交办发现:巴中市恩阳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恩阳区柳林镇凤鸣垭社区的集体土地修建道路,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其占地行为进行现场制止并向该单位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四、案件查处情况
2019年10月9日,巴中市恩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单位非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2019年11月20日,巴中市恩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该单位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单位作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该单位在30日内退还非法占用恩阳区柳林镇凤鸣垭村的集体土地13133.33㎡。2.没收该单位非法占用恩阳区柳林镇凤鸣垭村13133.33㎡集体土地上修建厂房13133.33㎡。3.对该单位非法占用恩阳区柳林镇凤鸣垭村13133.33㎡集体土地修建厂房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共计196999.95元。
五、案件执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26日,巴中市恩阳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已退还非法占用恩阳区柳林镇凤鸣垭村的集体土地13133.33㎡,并缴纳罚款共计196999.95元整。
巴中市恩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单位非法占用柳林镇凤鸣垭村的集体土地13133.33㎡修建的厂房已没收,并移交给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