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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巴中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文章来源: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日期:2018-08-09 16:54 作者:巴中国土 浏览量:

1 组织机构与职责

 

1.1 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成立巴中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局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     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

           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负责人

1.2 应急分队职责

应急分队主要由指挥组、应急调查组、抢险救援组和后勤保障组组成。

指挥组:带领应急分队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负责与区县应急救援力量对接,统筹应急分队各小组开展救援,搜集现场救援信息和急需的救援物资装备等,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现场情况。

应急调查组:负责地质灾害现场应急调查,提出现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建议,按照边调查边报告的原则及时将现场调查情况报告给现场指挥组,供领导决策;划定危险区、设立危险区警示标志,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编写应急调查报告,报相关部门。

抢险救援组:负责指导现场救援、灾民安置、应急监测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保障现场应急物资及时补给;保障通讯畅通,实现将现场的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实时传输回市局应急指挥中心,供室内领导或专家决策。

1.3 各科室、事业单位职责

局办公室:负责应急车辆及后勤物资保障,协助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调用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协调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协助市委宣传部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地环站:负责应急队员应急物资管理、发放,现场应急设备的使用,通知市级应急救援专家和督导单位技术人员组建市级救援专家组,协同救援专家组开展现场技术会商,指导现场搜救,协同技术人员开展应急调查、应急监测,及时搜集并上报灾险情信息。

信息中心:负责市局地灾应急指挥中心的通信系统的管理、维护,保障网络畅通,会商视频调试。

1.4 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职责

值班人员:负责灾(险)情信息的搜集、跟踪、上报,及时将灾(险)情信息向带班领导报告,记录省、市值班室和领导相关救灾要求和指示,根据领导指示联络人员。

带班领导:组织召开应急会商会议,搜集、跟踪灾情信息,传达省、市领导救灾指示,审核灾(险)情进展信息报送工作。

2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响应

2.1 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预警级别,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表示。

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一般。

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橙色预警(Ⅱ级):预计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红色预警(Ⅰ级):预计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

2.2 预警发布及响应的启动

1.地环站根据强降雨、地震等致灾因素的发生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制作预警信息。

2.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和编号等。

3.黄色预警报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以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地灾指办”)名义发布。

4.橙色预警报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以市地灾指办名义发布。

5.红色预警报主要领导审核后,由主要领导向市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发布建议,经批准后以市地灾指办名义发布。

 

2.3 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地环站依据本方案迅速通知各工作组、相关科室立即启动预警响应,根据规定做出响应,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

2.3.1 黄色预警响应

1.带班领导坐班,组织召开市县级应急会商视频会,通报风险预警信息,指导相关区县落实相关防灾工作。

2.执行双人值班,值班人员加密查询实时降雨信息(每1小时查询1次雨量),以市地灾指挥部身份对降雨量大的区域隐患点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及国土所所长加强联系,告知加强监测,要求发现异常及时上报,随时了解各隐患点情况。

3.地环站负责应急装备的同志检查应急发电机是否有油、是否能正常工作,确保断电时及时启动应急电源。

4.当天值班网络维护员坐班,保障应急值班室网络畅通,负责应急会商平台调试。

5.驻守督导单位根据安排开展巡排查工作,加强对城区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大地质灾害点进行巡排查。

6.地环站通知当日应急车辆保障组要车辆随身、油料加满、手机24小时畅通,随时准备应急。

2.3.2 橙色预警响应

在黄色预警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1.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防灾工作。

2.地环站起草加强地质灾害防范的文件,以市地灾指办名义下发至相关区县。

3.地环站安排一名人员协助值班人员加强应急值班,负责操作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启动应急提醒灯。

4.地环站通知应急分队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检查应急包配备物资是否齐全,在主城区范围内待命,随时准备应急。

5.信息中心落实双人值班,保障值班室通信畅通,负责会商设备调试。

2.3.3 红色预警响应

在橙色预警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1.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应急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防灾工作。

2.局片区联系小组组长带队赶赴相关区县检查、指导防灾工作。

3.地环站做好应急照明、应急通讯、应急救援、应急调查等应急物资的准备和配发工作。

4.应急分队24小时在岗,进入待命状态,随时准备出发。  

2.4 预警解除

市地环站根据降雨、地震等致灾因素的发展情况,经与相关部门会商研判,认为可以解除预警时,经请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解除预警响应。

3 突发性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响应

3.1 灾(险)情等级划分

级别

分级标准

小型

(Ⅳ级)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100 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 3 人以下,并且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中型

(Ⅲ级)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100 人以上、500 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 3 人及以上、10 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500 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大型

(Ⅱ级)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500 人以上、1000 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 10 人及以上、30 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以及因地质灾害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民航中断,或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特大型

(Ⅰ级)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1000 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 30 人及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以及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2 灾(险)情应急响应的启动

(一)信息记录

值班人员收到灾(险)情报告时,准确记录时间、地点、受威胁人数或潜在经济损失、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信息。

(二)信息报告

值班人员将灾(险)情信息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带班领导立即通知地环站站长迅速核实,紧急赶赴值班室。

(三)信息核实

市地环站跟相关区县地环站对接,详细了解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四)响应启动

根据险情信息(需搬迁转移人数、潜在经济损失)或灾情信息(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灾(险)情扩大、发生次生灾害可能性等信息综合研判是否启动该预案。

当发生有人员死亡的灾情或中型及以上的险情时,由带班领导提出启动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响应建议,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启动(险)情应急响应。

 

3.3 灾(险)情应急响应

 

3.3.1人员集结

 

值班人员:通知第一、第二应急分队副队长、办公室主任、信息中心负责人、空间中心负责人,告知灾(险)情基本情况,启动集结命令。

应急分队:副队长负责通知本分队成员和队长赶赴局应急值班室集结。

地环站站长:指派一名地环工作人员,负责在市级应急专家库中通知2名专家赶赴应急值班室,以及负责联系市级驻守督导单位负责人,要求督导单位负责人指派2名督导单位人员和1名驾驶员携带车辆赶赴应急值班室。

办公室主任:通知3辆越野车驾驶员赶往应急值班室。

信息中心负责人:通知信息中心2名网络维护人员赶往应急值班室。

各应急响应人员接到通知后,应于30分钟内赶到局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室。

3.3.2 人员分工

人员集结完成后,局主要领导指定第一、第二应急分队中的一名队长负责统一指挥两支应急分队,两名应急分队队长均未按时集结时,由主要领导临时指定其他人员任队长负责统一指挥两支应急分队。

受局主要领导委托的应急分队队长根据第一、第二应急分队队员到场情况,重新组编指挥组(2名)、应急调查组(3名)、救援抢险组(3名)和后勤保障组(2名,含1名网络维护员)人员,明确各组成员乘坐的车辆、每小组的组长和应携带的物资。

参与现场应急的小组成员统一乘坐指定车辆,其余应急成员在局内待命。2名应急专家与2名驻守督导单位人员组成市级应急救援专家组,乘坐督导单位车辆。

带班领导负责在应急值班室组织人员掌握现场救援实时信息、与上级对接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地环站、信息中心各留守1名工作人员在带班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各自内业工作。

3.3.3 物资准备

现场救援抢险人员集结后,各应急成员和驾驶员分别携带各自物资,具体如下:

(一)个人物资:安全帽、雨衣、雨伞、雨鞋、照明灯、充电宝、口哨、应急药品、干粮、水,由应急成员各自携带。

(二)车辆物资:已发放给司机的雨衣、雨伞、雨鞋和手电由驾驶员携带;地环工作人员选择一辆应急车辆放置救援绳、警戒线(5卷)、警戒带(2盒)、大喇叭(2个),并对每辆车再配备一把强光手电、一部应急通讯电话、一部单兵传输设备,其中队长乘坐车辆增配一部单兵传输设备。

负责内业的留守地环工作人员,携带剩余的单兵设备负责与现场单兵互联对接。

各车人员和装备配齐后,由各车司机向队长报告。所有人员和物资准备就绪后,由队长发布出发命令。

3.3.4 现场处置

应急处置人员赶赴现场后,队长负责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衔接,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与市级专家组和现场救援指挥部成员协商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将市级各应急小组编入现场各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同时视情况开启卫星电话、单兵设备与市级会商中心对接。

 

3.4 灾(险)情应急响应的结束

 

当灾(险)情得到有效控制,经有关专家对灾(险)情情况进行评估,向领导小组提出响应结束建议,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宣布响应结束。

 

4 总结和评估

 

地环站组织对地质灾害事件和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并向局党委提交递交总结评估报告。总结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调查和分析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评估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发现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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