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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占用云台巷商业街道加装电梯的情况反映

信件编号: 20240829172827168 来信时间: 2024-08-29 17:27
信件类型: 求助 姓名: 何****
内容: 尊敬的局长:您好! 我们是巴中市巴州区江北白云台云台巷门市业主。现书面反映云台半岛北区住户拟占用商业街道云台巷加装电梯的问题。 云台半岛北区建筑为商住一体共七层,一楼二楼商用面积大约4893.78平米,三至七层住宅面积大约6993.30平米。南区北区之间规划有商业街,规划命名为“巴城商业第一街”,现名云台巷。2024年8月16日江北街道白云台社区贴出公示,内容如下:现有巴中市巴州区云台半岛北区小区一幢1-4单元拟增设电梯,征求了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编制了增设电梯规划设计方案,现予公示。公示期工作日10天,自即日起至2024年8月29日止。对此,我们反映以下情况: 一是公示内容不实,未达到 “双三分之二”的规定。加装电梯从未征求门市业主意见,3至7楼住户占整栋楼建筑面积的58.8%,未达三分之二(66.7%)。 二是占用云台巷加装电梯损害公共利益。云台巷是规划方案明确的商业街,项目早已竣工,这些年来作为公共空间实际上也纳入市政管理,具有公共属性。在云台巷街道中间加装电梯,违背规划方案,破坏城市景观,损害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一切破坏公共利益的行为都应该被及时叫停。 三是云台半岛北区建筑不具备在云台巷加装电梯的条件。在云台巷加装电梯,因受建筑结构制约,只能安装到三楼平台,根本无法解决三到七楼高层业主的实际问题。以牺牲巨大的公共利益换取意义不大的工程项目实在不当。 四是占用云台巷加装电梯侵害门市业主合法利益。在云台巷街道中间加装电梯直接到三楼平台,破坏街道景观,影响云台巷风貌,破坏营商环境,门市业主坚决不同意。 综上,恳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审批! 巴中市巴州区云台巷 门市业主 2024年8月29日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2024-08-30 12:50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反映“不能占用云台巷商业街道加装电梯的情况反映”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事项我局已转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结果将及时向您反馈。您也可以向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联系了解调查进展,联系电话:0827-5018955。
    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理解。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