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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湾城a区规划改动

信件编号: 20240710092321420 来信时间: 2024-07-10 09:21
信件类型: 求助 姓名: 高****
内容: 对江湾城项目A区规划调整的意见 致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获悉贵局受理了四川力信卓邦集团有限公司对江湾城项目A区进行调整的申请,并将调整方案在贵局官网公示。根据调整后的规划,商业总量大幅度减少、容积率增高、建筑物高度增高、地下车位减少,严重影响业主的居住品质,将导致小区房价大幅贬值。该公司未经与业主协商,未对广大业主因修改规划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就单方修改规划,严重违反房产销售时的宣传,严重违背了我买房时看到的商业规划的投资意愿和初衷,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业主的重大利益。该公司修改后的规划,不能保证公共配套,广大业主反对意见极大,对我们业主的造成不可弥补的巨大损失,也不符合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的规定。 本人作为业主,在该项目购买了住宅和商业房,修改后的方案必然导致本人商业房价值大幅缩水,严重侵害本人的合法利益。现本人郑重告知贵局,本人强烈反对并坚决不同意拟对江湾城项目A区进行的规划修改,请贵局依法行政,全面听取广大业主的意见,切不要被开发商的一面之词蒙蔽,切不可为了保护开发商的私利而损害广大业主的利益!否则,本人保留通过信访、举报、投诉、网络曝光、诉讼(包括行政和民事)等各种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江湾城业主:高代强 电话:13708020997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2024-07-16 17:41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通过局长信箱反映“江湾城a区规划改动”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五、优化土地利用管理。(三)商业用房库存大、商品住宅待售周期短的地区,在符合规划要求和有关规定情况下,可根据使用权人申请,将已缴清全部土地价款,未办理预售许可的存量商业用地按程序调整一定比例为住宅用地;存量商住用地按程序调整住宅和商业用地的比例。”开发企业向我局申请调整江湾城A区未建设部分规划方案,我局收到申请后按规定程序依法通过现场粘贴公示和网站、报纸公示等方式向该项目的利害关系人征求意见,公示中已明确反馈意见的方式及联系电话。
    后续我局将综合利害关系人意见按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办理。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