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325152817916 | 来信时间: | 2024-03-25 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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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杨**** |
内容: | 我是巴中市巴州区三江镇天马山村居民,现在宁波工作,因现单位办理补充公积金(住房补贴)过程中,要求在原户籍所在地,开具无农村批地建房证明,也即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作为本人未申请使用农村土地进行房屋建设的佐证材料。由于老家房屋由爷爷辈始建于90年底初期,后未进行翻修和重建,本人也从未作出过批地申请建设房屋的申请,具有事实层面的依据。考虑到地区之间政策及流程不一,按照宁波现有做法,该项证明由户籍地国土所(自然资源所)出具,经电话询问多处,都不明确负责部门。 特此咨询,该项证明应该如何开,找谁开,盼回复,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2024-03-27 10:3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咨询“如何开具无农村批地建房证明”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事项我局已转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结果将及时向您反馈。您也可以向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联系了解调查进展,联系电话:0827-8585335。 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理解支持。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