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发第713号令)、《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川委办〔2022〕2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四川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需对《巴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将该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概况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20〕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建立“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广泛征求专家、相关部门、公众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巴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2023年1月16日,《规划》成果在巴中市人民政府官网和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链接:http://www.cnbz.gov.cn/xxgk/gsgg/13347183.html)。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巴中市全域,包含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巴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作为“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第三级,承担着承上启下、刚性管控的作用。我市在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的基础上,着力构建保护“一屏三区”,发展“一核三副六廊”的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优化形成“一城三区三副六廊多组团”城镇格局,构筑“一核心五组团”的工业总体结构,形成“一城四核四区,两轴一环”的旅游空间,构建“三层多要素”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打造“三区三廊一心五核一环多节点”的特色魅力总体格局。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巴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涉及利益相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利益相关者了解规划实施的信息来源;2.对《规划》目标与战略的合理性是否认同;3.《规划》实施对巴中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4.《规划》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5.对《规划》决策是否支持;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公众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限: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10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等方式参与《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参与风险调查的公众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反馈,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调查问卷二维码
四、联系方式
责任单位名称: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寄地址:四川巴中经开区尚府路273号巴中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636000;
电子邮箱:843751340@qq.com;
联系电话:0827-52665070;
评估单位名称:四川康嘉明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27-5559388;
电子邮箱:991289598@qq.com;
邮寄地址:巴中市巴州区丽景天成E区8栋3-3号。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