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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知识问答

发布日期:2022-08-05 11:04 浏览量:

1.哪些建设工程需参加联合验收事项中的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答: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含公用基础设施和交通基础设施)、城市管线工程。

2.申请城建档案专项验收在哪个窗口办理?

答:在所辖区政务中心住建窗口申请,然后由辖区住建窗口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办理。

3.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时需提交哪些资料?

答: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表》《建设工程档案自查认定表》和《建设工程档案报送书》各一份。

注:表格在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页面下载。

4.建设工程档案应何时申请验收?

答:在工程完工后,申请联合验收前,档案资料应按有关规定和标准通过五方责任主体自检合格、提请市城建档案馆检查基本合格后。

5.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未通过,如何申请再次验收?

答:经整改符合城建档案验收规范、标准后,到所辖区政务窗口申请并转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窗口,由城建档案馆组织验收,限时办结。

6.联合验收前能否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吗?

答:可以,根据需求可电话联系巴中市城建档案馆,工作日:082752676680827525735708275269150

7.哪些情况下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可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答:(1)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材料,因特殊情况暂未签字盖章,且能在承诺时限内可以完备签章手续的;

2)经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业务指导的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已收集整理完成,正在进行档案后期归集整理和数字化加工;

3)经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业务指导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文件基本齐全,但存在文件丢失正在补办中或因特殊原因要件正在办理中,且能在承诺时限内可以补充完整的。

4)声像档案制作尚未完成,且能在承诺时限内可以补充完整的。

注:办理时需提交《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承诺书》(在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页面下载)。

8.在办理承诺制后未履行承诺事项,将所担什么样的后果?

答:实行承诺制的项目,逾期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建设单位,依据《档案法》《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并记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该单位所有建设项目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建设工程资料联合验收时间需要多长时间?

答: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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