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
二、设定依据
(一)《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当使用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加强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的核查校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地图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当使用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加强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的核查校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详细要求 |
材料来源 |
备注 |
1 |
备案 |
1. 申请。 2. 互联网地图的基本情况,以及审图号、审图号获取日期、历史备案等原件。 3. 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 |
申请人提交 |
|
注:上述申请材料,同时提交PDF格式电子文档1份(内容清晰可辨)。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到巴中市“市民之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窗口)提出申请。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窗口予以受理;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二)通过审查的,出具《备案通知书》;未通过审查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
(一)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七、办理结果名称
《备案通知书》。
八、数量限制
无。
九、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原件预审)。
十、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巴中市经开区红星路70号(巴中市“市民之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bzs.sczwfw.gov.cn/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zrzygh.cnbz.gov.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27-5775617 5265810
十一、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