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审核备案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3-11-16 14:43 浏览量:

一、适用范围

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

二、设定依据

(一)《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当使用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加强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的核查校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地图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当使用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加强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的核查校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详细要求

材料来源

备注

1

备案

1.     申请。

2.     互联网地图的基本情况,以及审图号、审图号获取日期、历史备案等原件。

3.     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

申请人提交

 

注:上述申请材料,同时提交PDF格式电子文档1份(内容清晰可辨)。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到巴中市市民之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窗口)提出申请。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窗口予以受理;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二)通过审查的,出具《备案通知书》;未通过审查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

(一)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七、办理结果名称

《备案通知书》。

八、数量限制

无。

九、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原件预审)。

十、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巴中市经开区红星路70号(巴中市市民之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bzs.sczwfw.gov.cn/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zrzygh.cnbz.gov.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27-5775617  5265810           

十一、注意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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