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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成果目录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3-11-16 14:54 浏览量:

一、适用范围

自然人。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十条: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编制测绘成果资料目录,向社会公布。

(二)《四川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全省测绘成果资料目录,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章第三十四条: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详细要求

材料来源

备注

1

目录查询申请

原件

申请人提交

 

注:上述申请材料,同时提交PDF格式电子文档1份(内容清晰可辨)。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录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webmap.cn/main.do?method=index

五、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

(一)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七、办理结果名称

无。

八、数量限制

无。

九、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原件预审)。

十、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巴中市经开区红星路70号(巴中市市民之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bzs.sczwfw.gov.cn/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zrzygh.cnbz.gov.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27-5775617  5265810          

十一、注意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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