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自然人。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十条: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编制测绘成果资料目录,向社会公布。
(二)《四川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全省测绘成果资料目录,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章第三十四条: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三、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详细要求 |
材料来源 |
备注 |
1 |
目录查询申请 |
原件 |
申请人提交 |
|
注:上述申请材料,同时提交PDF格式电子文档1份(内容清晰可辨)。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录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webmap.cn/main.do?method=index)
五、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
(一)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七、办理结果名称
无。
八、数量限制
无。
九、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原件预审)。
十、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巴中市经开区红星路70号(巴中市“市民之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bzs.sczwfw.gov.cn/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zrzygh.cnbz.gov.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27-5775617 5265810
十一、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