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巴中市境内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单位。
二、设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第二点:建立市场监测预警机制。测绘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地理信息市场统计、分析,强化对地理信息市场的监测和预警,并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建立以测绘资质管理为核心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建立测绘资质管理、测绘行政执法、测绘项目备案、测绘质量监督、基础测绘成果提供等管理措施间的联动机制。
(二)《测绘统计管理办法》国测规发〔2010〕6号第十一条 :测绘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测绘统计工作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机构或赋予有关机构统计职责、确定统计负责人、配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依法履行组织协调本单位的测绘统计工作、完成测绘统计调查任务、提供测绘统计资料、管理测绘统计调查表等职责。
三、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样本 |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
备注 |
1 |
在测绘行业统计直报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 |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0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报送标准:无。网上报送要求:在国家测绘行业统计直报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网址为:http://zwfw.nasg.gov.cn/index。 |
详见: 示范文本测绘行业统计直报系统、 |
无 |
无 |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到巴中市“市民之家”投资建设集中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窗口予以受理;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二)通过审查的,完成测绘行业统计报表填报;未通过审查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巴中市“市民之家”投资建设集中受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办件。
(一)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结果名称
测绘行业统计报表填报。
八、 数量限制
无。
九、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原件预审)
十、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巴中市经开区红星路70号(巴中市“市民之家”投资建设集中受理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bzs.sczwfw.gov.cn/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zrzygh.cnbz.gov.cn/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827-5775617,5265810
(二)投诉监督电话:12345;0827-2221890
十一、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