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初始申请测绘作业证满三年,或距离上一次注册满三年的测绘作业证持有者。
二、设定依据
《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国测法字〔2004〕5号)第十三条 :测绘作业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市(地)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注册核准。每次注册核准有效期为三年。注册核准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各测绘单位应当将测绘作业证送交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市(地)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注册核准。过期不注册核准的测绘作业证无效。
三、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样本 |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
备注 |
1 |
合法有效的作业证 |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报送标准:测绘管理部门发放的测绘作业证原件。网上报送要求:无。 |
详见: 材料样本作业证- |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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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一)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到巴中市“市民之家”投资建设集中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窗口予以受理;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二)通过审查的,出具测绘作业证盖章;未通过审查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巴中市“市民之家”投资建设集中受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办件。
(一)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 办理结果名称
测绘作业证盖章。
八、 数量限制
无。
九、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原件预审)。
十、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巴中市经开区红星路70号(巴中市“市民之家”投资建设集中受理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bzs.sczwfw.gov.cn/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zrzygh.cnbz.gov.cn/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827-5775617,5265810
(二)投诉监督电话:12345;0827-2221890
十一、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