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巴中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08-21 15:33 浏览量: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巴中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0年第24次局长会议审议通过。

《办法》共计24条,对巴中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立项、管理、实施、验收、监管等予以明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一、《办法》主要内容

1)实行项目储备。严格执行项目库制度,县级负责填报,市级负责审核。除险情紧迫的突发地质灾害或辖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应完成前期工作并录入项目库,方可申报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2)优化申报程序。明确了特大型及其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申报和立项程序,建立了项目动态调整机制,不断规范项目立项和申报程序。

3)细化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了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项目管理职责,完善了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分级责任制。

4)强化项目实施。细化调整了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其他项目实施要求,强调了项目审查和项目承担单位选取要求。

5)突出质量管理。在明确验收责任和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细化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验收要件,并突出质量检测。

6)加强项目监管。强化项目在线监管和信用管理,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和通报制度,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质量。

二、《办法》主要特点

1)强化项目储备。进一步强化地灾防治项目储备工作,原则上对未开展相应前期工作的项目,市局审核中不纳入项目储备库,也不安排地灾防治专项资金,这将有利于做好资金分配,夯实项目实施基础,缩短项目实施周期,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加快地灾综防体系建设。

2)抓好项目管理。进一步强化项目实施、验收和质量管理,以大篇幅章节和附件的形式,明确提出了地灾避险搬迁安置规划编制、地灾防治项目验收要件、工程质量检测等工作要求,确保市县承接住、管控好、质效高

3)加强项目监督。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信用管理体系写入《管理办法》中,强化项目在线监管和信用管理,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和通报制度,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质量。特别是建立了地灾防治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实现项目一对一在线填报和全过程项目监管。

《办法》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巴中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强化项目在线监管和申报,推动全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高效实施,全力保障受地灾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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