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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杨希尧)

文章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3-09-15 10:21 浏览量:

杨希尧现有房屋位于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国盛街272号黄家沟后河片区安置还房(德锦苑)6栋1单元6层3号(房屋建筑面积:91.81平方米)及4栋1单元4层4号(房屋建筑面积:91.81平方米)。

杨希尧于2020年7月29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其父亲杨志武(1990年去世)、母亲吴万秀(2009年去世)、配偶李本桂、长子杨尚红、次子杨尚军、女儿杨丽琼共同继承。经协商,长子杨尚红、次子杨尚军、女儿杨丽琼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继承权,配偶李本桂表示继承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李本桂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李本桂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10月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分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827-5775629),公告期届满,若无异议,分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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