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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何扬、李雪梅)

发布日期:2023-05-30 16:04 浏览量:

何扬、李雪梅因保管不善,将巴市国用(2008)第65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巴房北13853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联系电话:0827-5775613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扬、李雪梅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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