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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马志成)

发布日期:2023-05-22 15:11 浏览量:

马志成因保管不善,将巴房北21457号房屋所有权证、巴市国用(2002)字第59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联系电话:0827-5775619。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志成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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