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朝连、杨亨德、杨利平、谢群华、杨利琼、杨利军、雷晓玲现有房屋位于巴中市财富广场A区1幢1层58号。
杨亨德于2017年10月22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其父杨兴元(已故)、其母晏大秀(已故)、配偶张朝连、子女杨利琼、杨利平、杨利军共同继承。经协商张朝连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杨利琼、杨利平、杨利军表示要继承死者杨亨德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杨利琼、杨利平、杨利军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杨利琼、杨利平、杨利军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7月1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书面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若无异议,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