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10-21 10:36 浏览量:

沈彬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开放住宅小区停车位的建议》(第100号提案)收悉。您的建议为我市解决住宅小区居民停车难的问题提供了更广阔的思路。城市停车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和公民素质,违规停车时有发生,加之部分小区车辆管理无序,目前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较为突出,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意见,我局组织专班认真研究,在综合协办单位巴州区政府、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的意见后,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巴州城区停车场(库)布点规划

《巴中市巴州城区及兴文片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0年)》于2019年获市人民政府批准(以下简称《规划》)。结合该《规划》和巴州城区建设项目审批的工程设计方案,通过现场调查和内业分析,我局对巴州城区停车点位的分布和数量进行了梳理统计,针对供需矛盾突出、公共泊位缺口较大片区(如江北、老城、老江北、后河等),结合规划梳理低效、闲置土地,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合理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供给,解决供需矛盾,同步增加城市绿化、休闲活动空间,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二、关于开发商违法圈占、买卖地下防空设施

一是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核实,巴城目前不存在圈占、买卖地下防空设施等行为,现城区只有黄家沟国盛基业地下防空设施经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根据《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应当坚持有偿使用、用管结合的原则,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用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二是为减少住宅小区地下车位确权矛盾纠纷的产生,保护地下车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局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出台了《关于试点开展中心城区地下车位不动产确权登记的通知》,开展试点后,将有效维护业主权益和缓解城市停车难,推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和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三、关于开放式住宅小区停车位规范管理

一是为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将停车场的配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并要求各区县根据各老旧小区的环境条件,因地制宜改造或建设停车场。目前,巴州区已启动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北门片区、钟鼓楼片区、江北祠堂街片区等共计135个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中涵盖了小区公共地段车位规范设置。改造完毕后将统一招标给第三方服务公司或业主自主管理,将有效解决停车难题。二是为提升背街小巷环境综合品质,有效解决“脏、乱、差”等城市顽疾,为巴城市民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宜居环境,根据创文工作的相关要求,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对辖区不足13米宽的背街小巷开展联合整治工作,并督促检查整治效果”,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13米宽(含13米)的主次干道及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按照“1+2+N”模式(1名正式民警、2名辅警、多名区级部门执法人员),分别从区级相关部门抽调相关执法人员组成城区环境秩序联合整治工作队伍。目前已派驻40余名执法人员协助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对城区背街小巷乱象的综合治理工作。

四、关于巴州城区公共停车位规范管理

根据四届市委第34次常委会议、四届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巴中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及巴中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巴府函﹝2017﹞197号)精神,城区停车场(位)建设、经营已明确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市交投运业有限公司负责。根据《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之规定,机动车(“僵尸车”)乱停乱放的管理和处罚已交由公安交警部门行使。未来我们及相关部门将采取加大公共交通发展力度、加强停车设施智能信息化建设、探索试点停车共享管理等方式,多措并举,有效缓解停车难和停车乱象等问题。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此函。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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