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 行政权力类别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行政相对人 | 行权清单 |
1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1 |
2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主席令第74号发布) | 法人 | 2 |
3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采矿权转让审批 | 【行政法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令第242号发布) | 法人 | 3 |
4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 | 【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 | 法人 | 4 |
5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恢复方案审查 | 1.【部门规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09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2016年1月8日予以修改) | 法人 | 5 |
6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 1.【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6 |
7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7 |
8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审核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8 |
9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9 |
10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0 |
11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临时用地审批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1 |
12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土地复垦验收确认 | 1.【行政法规】《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2 |
13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3 |
14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4 |
15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5 |
16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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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审核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主席令第28号)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7 |
18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审核 | 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8 |
19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建设单位(个人) | 19 |
20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建设单位(个人) | 20 |
21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建设单位(个人) | 21 |
22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建设单位(个人) | 22 |
23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许可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1.【部门规章】《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 112 号)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23 |
24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24 |
25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处罚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25 |
26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26 |
27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处罚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27 |
28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罚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28 |
29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处罚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29 |
30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处罚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30 |
31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 1.【行政法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31 |
32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使用虚假文件骗取土地登记或者涂改、伪造土地登记凭证的处罚 | 【地方性法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32 |
33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处罚 | 1.【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33 |
34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处罚 | 【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34 |
35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 1.【地方性法规】《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35 |
36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已经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处罚 | 【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36 |
37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探矿权人不按规定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 1.【地方性法规】《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37 |
38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处罚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38 |
39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不办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变更、延续或注销登记手续的处罚 | 1.【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39 |
40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不按期缴纳《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费用的处罚 | 1.【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40 |
41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处罚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41 |
42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处罚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42 |
43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矿产资源的处罚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43 |
44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处罚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44 |
45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采矿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处罚 | 1.【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45 |
46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处罚 | 【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46 |
47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连续2年达不到规定指标要求的处罚 | 【地方性法规】《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47 |
48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侵占、损毁地质环境保护工程设施、设备的处罚 | 【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48 |
49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未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的处罚 | 【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49 |
50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而未编制的,或者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处罚 | 【部门规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50 |
51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治理的,或者在矿山被批准关闭、闭坑前未完成治理恢复的处罚 | 【部门规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51 |
52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期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处罚 | 【部门规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52 |
53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探矿权人未采取治理恢复措施的处罚 | 【部门规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53 |
54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扰乱、阻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侵占、损坏、损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设施或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设施的处罚 | 【部门规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三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54 |
55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采矿权人采取伪报矿种,隐匿产量、销售数量,或者伪报销售价格、实际开采回采率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处罚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55 |
56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采矿权人在缴纳补偿费时未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处罚 | 【行政法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九条,第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56 |
57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拒绝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检查权,或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拒报或谎报地质环境勘查、监测和评价资料的,未按时提交或拒不提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报告的处罚 |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57 |
58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未经批准利用地质遗迹,对其造成危害或破坏的处罚 | 【行政法规】 《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58 |
59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 【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59 |
60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处罚 | 【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60 |
61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处罚 | 【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61 |
62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 【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62 |
63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处罚 | 【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63 |
64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汇交地质资料的处罚 | 【行政法规】《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64 |
65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伪造地质资料或者在地质资料汇交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法规】《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65 |
66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采矿权人不依照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 1.【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66 |
67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67 |
68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不按规定测绘矿山(井)采矿工程平面图或井上井下采矿工程对照图的处罚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68 |
69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处罚 | 【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69 |
70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处罚 | 【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70 |
71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未经古生物化石专家评审擅自采掘古生物化石,未将采掘报告提交备案,未提交采掘的古生物化石清单或者提交虚假清单,将采掘的古生物化石用于经营活动,故意损毁、破坏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产地以及采掘现场的处罚 | 【部门规章】《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71 |
72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发掘古生物化石、未按照批准的发掘方案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处罚 | 1.【部门规章】《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72 |
73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或者个人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现古生物化石不报告的处罚 | 【部门规章】《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73 |
74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收藏违法获得或者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处罚 | 【部门规章】《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74 |
75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不符合收藏条件收藏古生物化石的处罚 | 1.【部门规章】《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75 |
76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对本单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档案的处罚 | 【行政法规】《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76 |
77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国有收藏单位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违法转让、交换、赠与给非国有收藏单位或者个人的处罚 | 1.【部门规章】《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77 |
78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之间未经批准转让、交换、赠与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处罚 | 1.【部门规章】《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78 |
79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或者个人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质押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处罚 | 1.【部门规章】《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79 |
80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地质灾害评估、治理、监理资质单位违反规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的处罚 | 1.【部门规章】《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80 |
81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地质灾害评估、治理、监理资质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的处罚 | 1.【部门规章】《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81 |
82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82 |
83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农村村民因迁建住宅等原因,对原有宅基地逾期不复垦,或者拒不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的处罚 | 【地方性法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83 |
84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84 |
85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处罚 | 1.【行政法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85 |
86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国有古生物化石非法占为己有的处罚 | 【行政法规】《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86 |
87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处罚 | 【行政法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87 |
88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88 |
89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矿山企业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处罚 | 【行政法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89 |
90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土地调查条例》及《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 1.【行政法规】《土地调查条例》第三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90 |
91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的处罚 |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91 |
92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前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者领取采矿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后继续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处罚 |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92 |
93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规定预存土地复垦费用的处罚 | 【行政法规】《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93 |
94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对拟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进行表土剥离的处罚 | 【行政法规】《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94 |
95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告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或者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备案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开展土地复垦质量控制和采取管护措施的处罚 | 1.《土地复垦条例》第四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95 |
96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而不缴纳的处罚 | 【行政法规】《土地复垦条例》第四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96 |
97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拒绝、阻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法规】《土地复垦条例》第四十三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97 |
98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98 |
99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收购、运输违法采出矿产品的处罚 | 【地方性法规】《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99 |
100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因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或地质灾害的处罚 | 【地方性法规】《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00 |
101 | 市自然资源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