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有关规定,经核实,本建设工程符合用地和城乡规划要求。
特发此证。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8日
建设单位 |
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 |
项目名称 |
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家长接待中心、实验楼 |
建设位置 |
江北龙泉村 |
宗地面积 |
—— |
宗地用途 |
科教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叁仟玖佰叁拾肆点贰壹平方米(3934.21平方米)。其中实验楼3617.11平方米4F/-1F(地上教育用房2753.20平方米,地下自行车车库863.91平方米);家长接待中心317.10平方米,1F。 |
备 注 |
本次不包括用地检查核验。 |
面积计算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