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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纠正铁厂坡煤矿问题类型

信件编号: 20220623123837183 来信时间: 2022-06-23 12:37
信件类型: 求助 姓名: 冯****
内容: 尊敬的张局长您好!我是四川通江县铁厂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冯亚玲,拜望您在百忙之中抽出点宝贵时间,针对铁厂坡煤矿反映的问题,恳请领导做出指示!关乎民生问题,关乎企业和政府之间的相关问题。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时,因您局将我矿“问题类型”错误认定为“其他生产经营—工矿企业”,您局反馈给市环保局,导致市环保局层层误报和统计至市政府,省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省环保厅和国家库,所以导致我矿不在当年全省采矿退出的334宗矿业权名单内。导致企业后来被迫关闭。恳请贵局领导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变更四川通江县铁厂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核心区堆积煤矿问题类型意见函》(川环函【2022】433号)的文件精神,按程序依法将我矿纠正后的问题类型—矿业权,子类型—采矿权,层层上报至市、省政府及国家库。让我矿依法享受矿业权退出各类保护区的系列优惠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我代表全体员工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2022-07-01 09:55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在“局长信箱”关于“纠正铁厂坡煤矿问题类型的请示”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您所反应的关于错误认定的问题。

201773日,原市国土资源局以《关于核查通江县铁厂坡煤矿是否在保护区情况的函》(巴国土资函〔2017212号)书面征求原市环保局、原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等8部门意见。2017710,原市环保局以《关于对核查通江县铁厂坡煤矿是否在保护区情况的复函》(巴环函〔2017144号)回复:“铁厂坡煤矿主矿区不在保护区内,但装载码头在诺水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分类”要求,矿区外附属设施不属“探矿权或采矿权”问题。因此,原市国土资源局在2017731日,向原市环保局提出:通江县铁厂坡煤矿采矿范围未在自然保护区内,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堆积煤矿问题,其“问题类型”不应列为“矿产”,“子类型”不应列为“探矿权或采矿权”。

综上,原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相关部门清理核实情况进行回复,不存在错误认定。

二、您所申请的关于纠正“问题类型”的办理情况。

2022428日,生态环境厅批复确认四川通江县铁厂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核心区堆积煤矿问题类型为“矿业权”,子类型为 “采矿权”。赓即,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以《关于请求明确四川通江县铁厂坡矿业权有限责任公司在核心区堆积煤矿问题类型为矿业权(子类型为采矿权)的请示》(巴自然资规〔2022119号),向省自然资源厅请示:“将“问题类型”确认为“矿业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22620日,自然资源厅电话回复:“以生态环境厅意见为准,按程序办理”。

目前,我局已按照省厅电话回复意见,向市政府请示:将四川省通江县铁厂坡矿业有限公司在核心区堆积煤矿的问题类型确认为“矿业权”,同时一并将铁厂坡煤矿采矿权纳入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底数。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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