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5 09:39 浏览量:

解读丨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管理办法

巴自然资规办〔202184

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11228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网站管理,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制作、编辑、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与民互动、舆论引导、政策解读的作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政府系统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细则的通知》(巴府办函〔20212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网站为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官方网站,部署在市政府系统网站集约化平台上,为巴中市政府系统集约化子站,网站域名为:zrzygh.cnbz.gov.cn

第三条  网站开办宗旨: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公开,普及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知识,发布行业资讯,提供便民服务,展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形象,搭建与广大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成立网站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网站整体规范、决策、协调和管理。网站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区(分)局、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  局办公室负责网站的发展规划、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网站的总体规划、工作计划和相关制度;

(二)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合理科学设置网站栏目;协调政府办根据当前考核需要及时新增、调整网站功能;监测网站日常运行情况,监督、检查网站各版块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

(三)负责网站内容采集、制作、编辑、审核、发布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组织开展系统内各单位的网站监督管理、绩效评估工作;

(五)负责网站的保密管理与审查;

(六)协调网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局信息中心负责网站安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监测网站安全运行情况;

(二)负责网站的技术保障;

(三)负责网站信息安全与应急保障;

(四)协调保障服务器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  各区(分)局、科室(单位)负责网站的内容保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实际工作,落实网站相关管理制度;

(二)落实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和责任分工,做到相关栏目有计划、及时地采集和报送信息。

第八条  机关各科室配备网站联络员一名,负责本科室的信息采集和报送;各区(分)局和直属单位配备网站通讯员一名,负责本单位的信息采集和报送。

第三章  信息报送与发布

第九条  各科室(单位)应将网站作为对外发布信息的首选渠道。通过电视、报刊及杂志等其他方式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同时在网站发布。发生突发重大公共事件时,相关科室(单位)应主动利用网站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第十条  凡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性文件出台,均通过网站对文件进行解读。

第十一条  凡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来源采取分块采集、统一报送、集中发布的原则。

第十二条  网站的信息采编和选用由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各科室网站联络员应根据网站栏目分工的要求,统一报送相关信息。各区(分)局、直属单位的网站通讯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采编和报送。

第十三条  所有需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包括信息的修改)都应履行审批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1.主动公开目录内信息,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签后发布;

2.已经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集体决策,需公开发布的信息,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发布;

3.新闻动态类信息,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报办公室主任审签后发布;

4.转载上级网站类信息由网站管理人员严格把关审核发布。

第十四条  凡需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必须先报局办公室审核,由政务网站管理者审查后,统一按程序通过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报送系统报送,同时评估是否同步在局网站发布,绝不可越级报送。

第十五条  网站上的信息发布、更新应及时、准确,原则上应在信息产生之日起5日内发布,最迟不超过15日。

第四章  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六条  网站建设管理应强化保密观念和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加强对上网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杜绝失泄密情况发生。局办公室负责对网站安全保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局信息中心要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加密和数据备份等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实施全程安全监控,加强日常巡检和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期的应急值守与实时监控,落实运行维护应急措施,提高网站安全防护能力。

第五章  队伍建设与培训

第十八条  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全系统内网站联络员、网站通讯员的管理和培训,定期组织召开网站联络员和通讯员例会。

第十九条  各区(分)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应对网站联络员、网站通讯员的相关工作给予支持。

第二十条  每年局长办公会应至少听取一次网站管理工作汇报,研究当前面临的新形势,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第六章  绩效评估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局办公室对各区(分)局、科室(单位)报送的信息每季度进行汇总统计。

第二十二条  网站信息考核作为政务公开考核子项,纳入对各区(分)局、科室(单位)目标考核。

第二十三条  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一)长期不及时更新责任栏目的有关信息;

(二)未履行审核程序;

(三)上网内容出现虚假信息或有较多错误;

(四)违反保密规定出现上网信息泄密;

(五)网站被上级抽查通报造成较大影响。

第七章   

第二十四条  网站建设管理所需的经费列入局年度预算。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巴中市国土资源局网站管理办法》(巴国土资办〔201812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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