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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注销

信件编号: 20210927102737961 来信时间: 2021-09-27 10:37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唐****
内容: 我是四川省地矿局四0五队矿业权管理人员,由于单位改制要清理相应资产,我们单位有一个参股的矿权(单位是小股东)-四川省南江县上两乡羊滩金矿勘探,自2015年3月已经过期,按规定应该被注销,但网上查询显示为过期状态,为什么主管部门还没有对其注销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2021-10-11 13:30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在局长信箱反映“四川省南江县上两乡羊滩金矿勘探,自20153月已经过期,但未注销”的信件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探矿权名称:四川省南江县上两乡羊滩金矿勘探(中外合作),探矿权许可证号:T51120090102023210,有效期2013331-2015331日。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4号)第二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定期清理过期探矿权,对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按要求申请延续登记的,由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纳入已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向社会公告。该探矿权为省厅登记颁证权限,按规定,应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对其进行注销。

感谢你的来信,祝你生活愉快。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