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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征收8年,补偿一分未得

信件编号: J20200606044 来信时间: 2020-06-06 00:00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罗勇
内容: 何局长你好,我是第三次留言,反映的问题是为什么区规划局一位姓熊的工作人员说不在他们管辖范围内,而且态度不怎么好!我所问的问题是难道我找错部门了吗?二是为什么没有公开回复我?第三这其中是不是另有隐情。我敬候你的回复。不然我好继续上访或走法律途径。作为政府部门你们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确实应该提高!!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2020-06-16 00:00

答复意见:

罗先生: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土地被征收八年,补偿一分未得》的来信收悉。经我局调查核实,您反映的土地位于恩阳区下八庙镇安居村六组。系2010年该村通过村土地调剂等方式改(扩)建从钱库岭接下八庙场镇长约3公里、路宽不超过6米主要服务农村农业生产的村道路,于当年动工建设,并于2013年8月实施硬化。现答复如下。
一、您反映的道路不属于土地征收范畴,系您村农村产业发展道路。
二、按照《四川省公路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村道建设使用土地由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协商解决。”且该项目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21010—2017)农村道路相关地类定义,土地纳入农用地管理。
三、您反映的土地补偿应属于你们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商议,按“谁受益谁承担”和“村民自治”的原则,可采取自行调剂或其它方式予以补偿。
感谢您的来信!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6日